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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属于弹性工作制一天8小时一周40小时,31日、1日在家工作需要给予调休或者加班费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0-02-19 分类:常见问答

律师解答:企业对某些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有权部门进行审批。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而言,只有法定节假日加班企业才需要支付加班工资。1月31日至2月9日,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对于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企业还应当保障其必要的休息时间。

法律规定: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印发《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工时制度的管理,规范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程序,根据《文库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第四条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统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第3条第2款:对于在延长春节假期期间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安排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要求职工推迟复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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