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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二手车买卖,失眠的卖车人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4-12 分类:案例库
标签:二手车买卖、车辆过户、车主责任,二手车买卖、车辆过户、车主责任,二手车买卖、车辆过户、车主责任,二手车买卖、车辆过户、车主责任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失控的二手车买卖,失眠的卖车人。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24日(来电咨询时间)

案件类型:二手车买卖纠纷

检索主题词:二手车买卖、车辆过户、车主责任

二、基本情况

王先生最近很烦恼,经常彻夜难眠,一切的起因缘于他的二手车买卖,合同签了,钱拿了,买家开了他的车满世界的跑,一切好像都很顺利。但是,过了几个月后,王先生觉得事情有点失控了,买家始终不跟他过户!合同约定的过户日期过了几个月,车辆还登记在他的名下。

王先生清楚,房子卖了不过户,睡不着的是买家,车子卖了不过户,就轮到车主睡不着觉了,无论是违章,违法乃至用于犯罪,警察找不到司机肯定先找他。于是王先生天天打电话约买家过户,可是买家今天在江苏,明天在浙江,反正就是天天有事过不来,到最后火气比王先生还大,电话都开始不接,而王先生一查违章,更加睡不着了,几本证都不够扣的了。王先生更担心的是,如果后续买家继续转卖,那这辆二手车,算是彻底失控了。王先生咨询律师接下来该怎么办。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告诉王先生,根据现行司法解释(与民法典规定大致相同),及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对于交通肇事或用于违法犯罪,不用担心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但前提在于,始终保管好二手车买卖合同和相关交接手续,而且,合同条款要相对完整,买受人的身份明确且签字清晰,否则对于合同的真实性,将会难以认定。对于违章,虽然可以申诉,但由于违章车辆依旧登记在王先生名下,必然对其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因此,平台律师建议王先生最好马上收集相关证据,起诉至法院要求买家配合办理过户。

三、案例提示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四条(与民法典规定相同),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2348平台律师告诫广大二手车买卖双方,在买卖二手车的时候,一定要及时过户,最好是一手交钱,一手将二手车交易过户手续提交车管所。没有过户,对于买卖双方都是隐患,比如说卖家,虽然持有买卖合同,可以免于承担相关民事、刑事、行政责任,但那得是在查明事实之后,卖家必须始终配合有关部门查明事实,否则责任就会落到卖家身上;其次他得始终保管好买卖合同及相关交接手续,否则一旦合同毁灭或者遗失,那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最后,名下有辆违章未处理车辆,或者未年检车辆,会产生一些无法回避的不良影响,未必能通过诉讼或者申诉解决;而对于买家,花了钱,车子却不是自己的,总有天担心车子真的不是自己的了,而且他也得始终保管好买卖合同及相关交接手续;一旦行驶证丢了,补都没法补,那保险不能买,年检不能做,除非把车扔了,不然后果严重;而且不在自己名下的车,将来转卖或者报废都是不能操作的;最后,及时过户有个好处,车管所会把所有买卖合同不完善、不合规的地方指出来要求更正,否则不给过户,而平台律师发现,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签的买卖合同如果没有专业人士指导,不要说过户,连起诉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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