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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纠纷除了起诉,有没有快速处理方法?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12-27 分类:案例库
标签:租赁合同纠纷、涨房租、非诉争议解决,租赁合同纠纷、涨房租、非诉争议解决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租赁合同纠纷除了起诉,有没有快速处理方法?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10月19日

  案件类型:租赁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租赁合同纠纷、涨房租、非诉争议解决

二、基本情况

来电用户是租客,租了房东房子开办托儿所。现在房东单方面提出要涨十几万房屋,否则就要停水停电。用户这里还有十几个孩子入托,问如何能快速处理与房东的纠纷?

平台律师告知用户,目前上海各个区都设立了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该中心是以各区人民调解中心为基础、在区司法局指导下设立的区级层面非诉讼争议解决枢纽性工作平台。主要功能有: 1.与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对接实现矛盾纠纷“一口式”受理、分流、反馈”;2.促进本区调解与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等相互衔接与联动。针对于用户想要快速解决与房东租赁纠纷,可以去房屋所在区的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调解解决,可能会比诉讼解决更快更有效。

三、案例提示

人民调解制度是我们处理民事纠纷的一个有效手段。人民调解制度有利于矛盾纠纷及时解决,防止矛盾纠纷的激化和升级;具有简捷、及时和经济的特点,就近、及时地化解民间纠纷,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对矛盾纠纷的处理,能降低纠纷解决的成本,减轻人民群众和国家财政的负担;人民调解能实现情与法的融合,将法与情融合在调解过程中实现法与情的统一,使法的实施更易于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

《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

第十五条  本市各区设立医患纠纷、家事纠纷、消费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争议等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在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调解相关领域的矛盾纠纷。

第二十四条  人民调解组织应当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矛盾纠纷化解方案,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三十二条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不收取费用。登记为社会服务机构、公司等的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可以收取合理费用,收费标准应当符合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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