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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内遗失物品我能怪谁?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3-16 分类:案例库
标签:遗失物、安全保障义务,遗失物、安全保障义务,遗失物、安全保障义务,遗失物、安全保障义务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酒店内遗失物品我能怪谁?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9月5日

  案件类型:遗失物返还纠纷

  检索主题词:遗失物、安全保障义务

二、基本情况

家住上海的赵先生前天晚上在静安区一家酒店遗失了手机,工作人员说帮赵先生调查。但调查未果,赵先生发现手机定位还在这家酒店,于是再次致电酒店要求帮忙寻找,对方承诺后,赵先生发现手机就开始移动,后来定位就突然消失了,酒店和赵先生说实在找不到手机。赵先生认为是酒店的工作人员拿走了手机,他致电本平台律师询问他是否可以报警?如果找不到手机,他能向酒店主张赔偿吗?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告诉赵先生,目前来看由于赵先生是在酒店遗失物品,而非在酒店被盗,因此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的范围。即便属于他人侵占了遗失物,也是属于侵占罪的范畴。根据法律规定,侵占罪属于刑事自诉范围,您应当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赵先生要提出刑事自诉,必须要有明确的控告对象,但是目前来看,酒店也没有帮您寻找到侵占您手机的人员。

关于酒店是否需要承担手机遗失的责任,从赵先生的描述上看,在致电酒店后,酒店也在积极帮忙寻找。甚至,可能就是在酒店帮忙寻找的过程中,拿赵先生手机人才把手机进行转移、丢弃甚至毁损。因此不能以酒店没有帮赵先生找回遗失的手机,就认为酒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或者简单地就认定是酒店的工作人员拿走了手机,如果赵先生想要向酒店主张赔偿责任,可能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案例提示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赵先生可以尝试等待一下酒店的通知,看是否可能有人捡到后送回酒店。如果实在找不到,希望赵先生吃一堑长一智,时刻关注自身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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