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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租公寓跑路,租客深陷两难困境,该如何解决困扰?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4-13 分类:案例库
标签: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合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合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合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合同解除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长租公寓跑路,租客深陷两难困境,该如何解决困扰?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10月20日

案件类型:合同纠纷

检索主题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合同解除

二、基本情况

家住上海市松江区王女士在2018年10月与某租赁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三年,至2021年10月到期。初期,该租赁公司为王女士办理租房贷款,贷款金额40000元,该笔资金由银行直接打款到租赁公司的账户,王女士每月还银行贷款一千多元,以代租金。

后,王女士按期向银行还贷。2020年3月初,该房房主通知王女士,房子收回,限期15日内搬离,否则,更换门锁。王女士收到房主通知后,立刻联系租赁公司,询问情况,但一直联系不上。此时,才得知该租赁公司出现资金断裂,运营危机,已拖欠房主几个月租金了。房主收不到租金,要收回房子,租客以租房贷款形式一次支付三年的房租,面临既要偿还银行租房贷款,又要无房可住甚至负担双份房租的困难局面。

王女士现在找不到租赁公司的负责人,房主步步紧逼、银行又各种催收。其拨打各种热线反映、投诉均未得到实际性的解决。现在房子停水、停电、停网,已无法正常居住,不知应不应该搬离,但是如果搬离,银行剩余3万多贷款谁来还?王女士着实慌乱,不知到房主是否有权赶她离开?她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平台律师了解了前因后果后,解答如下:首先,在这个案件中,存在两个法律关系,第一房主与租赁公司的房屋托管关系,第二是租客与租赁公司的房屋租赁关系,房主与租客没有任何法律关系。其次,在这种关系中,房主与租客都是受害者,房主是否有权强制赶租客离开,要视情况而定。房主与租赁公司合同解除后,收回房子,自然有权赶租客离开;再次,如果租客搬家不方便,建议跟房主协商,能否直接与房主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关于租金,希望能减免或者适当降低,给租客一点缓冲经济的时间。然后,关于银行租房贷款的问题,毕竟是租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如果不按时还款或者长期拖欠,可能会上征信黑名单,对以后贷款造成一定的信誉影响。建议第一时间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起诉租赁公司,要求其赔偿相应的损失(即银行未还贷款,清偿租房贷,解除贷款协议)。最后,建议报警,公安备案。

三、案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以及涉案合同的规定,在租赁公司拖欠房主租金超过30天,房主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房子。因此本案例中的房主完全可以在解除合同后,收回房子,清退租客。

12348平台的律师告诫广大群众,租房成为时代必需,建议通过正规平台租房,尽可能的找一手房,直接跟一房东签订正规租赁合同,莫要贪图小优惠。保留好租房合同等一系列票据,产生纠纷时,方可有充足的证据材料去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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