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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标的金额太小,法院是否受理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1-04-13 分类:案例库
标签:诉讼标的,受理,诉讼标的,受理,诉讼标的,受理,诉讼标的,受理

一、案例信息

       案例标题:诉讼标的金额太小,法院是否受理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0年7月3日(来电咨询时间)

  案件类型:受理范围

       检索主题词:诉讼标的,受理

二、基本情况

  上海浦东新区徐小姐来电咨询租赁合同押金退回问题,2019年6月徐小姐跟朋友一起租了浦东新区周桥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今年房子到期,徐小姐想换一个地方,就跟朋友一起搬到了新的房子,把原来的房子也还给了原房东,就等房东退还押金后租赁关系就彻底结束了。结果,原房东迟迟不给退押金,并发微信给徐小姐说,去收房子的时候发现房屋的信箱坏了,墙面有点污损,电视机的遥控器也不见了,这些都要求在押金中扣除。徐小姐说,信箱本来就坏了,房子她们特地打扫完才还给房东的,说的墙面污损,房东拍照片给她也是只有一点点墙壁上的小黑点,可能原来搬进去前就存在,当时也没有注意,遥控器不知道怎么就找不到了。竟然房东举出了1、2、3的理由来,徐小姐一开始想息事宁人,扣除点就算了,但是原房东却要求直接扣除1000元,理由是墙面污损的,需要找保洁;遥控器配一个预估2、300元等等。小姐心里就不高兴了,不说房东发过来的照片上所谓的污点几乎看不到,配个遥控器在淘宝上一模一样也就几十元。双方为此僵持不下,徐小姐想咨询房租押金1万多,这个费用法院是否会受理呢。

  平台律师在听完徐小姐的陈述后,告诉徐小姐,首先,法院受理案件的标准不是按照金额来的,租赁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在法院受理范围内,管辖法院需要看租赁合同约定,一般租赁合同在最后“争议解决”条款里会约定具体管辖法院,注意查看一下。第二,因为诉讼需要的时间、精力比较多,双方之间有争议的金额比较小,建议可以与房东以微信文字的形式协商,这样做一来徐小姐可以提出具体解决方案,也可以反映房东的具体回复,方便双方就有争议的地方进一步协商;二来可以留有书面证据材料。此外关于遥控器购买,徐小姐可以保存网上购买的记录,房东的签收情况,房东验收是否合格等等证据材料。  

三、案例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本案例中的徐小姐与房东的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范围,管辖法院属于约定管辖,可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诉讼。

  12348平台的律师提示,一、因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提起诉讼在人民法院受理范围内,不受诉讼金额的限制;二、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这个过程中需要保存好证据以便之后诉讼时向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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