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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峰 1回答
法律援助 10-13 16:04

下述公司拖欠培训费。 姓名:施嘉 电话:18930932433 公司名:上海天杰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为上述施嘉本人) 上述人士与2019年12月以小孩子羽毛球训练名义收取本人人民币6200元后,因为无法履行训练目的, 在本人与其沟通协商后,于2020年8月初同意退还训练费用合计7200元(加上之前剩余的课程费用), 但之后施嘉就伙同公司另外一名股东李萍(电话:13818009099),一唱一和,用各种谎言欺骗本人,迟迟不肯履行退款义务。 现将与其联系的微信记录,付费的打款记录等资料作为附件发送。 另外,据本人了解,施嘉从多年年开始,便以相同手法在多所学校实施相同集资伎俩,拖欠许多家长的费用拒不退款。 光我们一个微信群里的欠款金额就达到数万元了。 请问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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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康大玮 10-13 21:03

    您好,这里是法律援助事务咨询,申请援助申请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提供哪些材料可以进行咨询。您报班的行为属于您的个人消费行为,消费者权益纠纷只有食用有毒有害食品,农民购买假种子假农药受到侵害属于法律援助范围。您的消费行为不属于法律援助范围。至于您的问题,如何维权,建议您到律师留言咨询版块进行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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