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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垃圾倾倒案” 两名公职人员获刑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7-12-21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上海垃圾倾倒太湖职务犯罪案20日在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韩建林犯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张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吴中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韩建林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伙同他人,在工作中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本案属共同犯罪,共同犯罪中韩建林作出错误决策,并指示其下属执行该决策,积极实施犯罪行为,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被告人张斌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张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张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应予数罪并罚。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斌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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