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21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日”来临之际,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召开关于“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体制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海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陆卫民通报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工作体制机制的建设情况,上海高院政治部副主任、法官权益保障办公室副主任卫建萍通报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典型案例,上海高院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仇建芳介绍了《诉讼行为规范指引手册》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全国各地侵害法官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为此,2016年7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了《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部署法官权益保障工作。上海高院于2013年9月就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成立了“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干警合法权益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法官权益保障的具体工作。2017年,上海高院党组决定将上述《规定》的印发日期7月21日设立为“上海法院法官权益保障日”,并根据《规定》和《办法》的最新内容,对法官权益保障既有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作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据介绍,上海法院在法官权益、保障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方面的具体举措包括:在三级法院建立履职保障专业队伍,制定规范的履职保障制度体系,通过案件综合分析评估实现风险预警,指导培训法官提升防范意识,引导当事人规范行使诉讼权利,依法惩处侵害法官权益行为,升级设施保障法官履职安全,运用外部合力建立联动机制,拓展工作路径解决干警实际困难等。
在惩处侵害法官权益事件的过程中,上海法院根据事件发生的严重程度按步骤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针对轻微侵害案件,找侵权人询问或谈话,并与侵权人单位或地区组织取得联系,进行批评教育;针对严重侵害案件,要立即协调应急处置人员到现场控制局面,组织调查取证,根据调查结果或协调有关机关实施行政处罚;针对重大侵害案件,在应急处置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对侵权人采取司法措施或移送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共同协调案件调查工作,根据调查结果,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为了更好地引导和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配合法院共同维护审判工作秩序,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更好地实现为民执法、公正司法,上海高院已制定了《诉讼行为规范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手册,从配合接受安检、遵守法庭纪律和法院秩序、合理表达诉求等六个方面,以漫画图解形式进行正向指引。该《指引》手册将在全市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发放供当事人阅看,并在“上海高院法官权益保护”微信公众号上同步登载。
“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是司法责任制充分落实的基本前提,对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权威、保障高效审判具有重要意义。下一阶段,我们将以‘丰富履职保障形式・提升履职保障温度’为主线,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深入推进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更好地服务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陆卫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