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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破产法庭将于2月1日成立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9-01-30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昨天,在人大“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审议现场,市人大代表、上海力金经贸有限公司董事长诸正伟提问:既然有“僵尸企业”,法院为什么不能开一个破产法庭?令他没想到的是,市人大代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刘晓云当场回应:上海破产法庭今年2月1日就要开了。

  诸正伟称,根据他的调研,很多已破产但没有退出的“僵尸企业”其实有难处。比如,资产里有汽车的话,企业主想把汽车转到另外一家公司去,是不能转的。资产转不走,企业清理不掉,就成了一个“僵尸企业”。“所以能不能给一条出路,把一些资产在同一个法人代表的前提下,让它能够转移。”

  诸正伟代表说:“我还想提一点,既然有‘僵尸企业’,法院为什么不能开一个破产法庭?让他有一个申诉的地方。一个企业如果它破产了,但它的技术是不会破产的,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剥离保留。”

  他的发言一结束,刘晓云当场回应:现有法律系统一般没有专门的破产法庭。上海的三中院和铁路法院设有破产示范庭。2月1日,上海破产法庭将正式成立。刘晓云表示,在破产审判这一块,目前最高法院正加强这一块工作,并已经批准北京、深圳、上海三家成立破产法庭。下一步,拟将现在的铁路法院建设成为上海的破产法庭。

  刘晓云同时表示,“破产案件这一块,受理以后不是法院一家就能解决的。所以当前要特别加强司法行政,税务征信部门与法院之间的沟通配合。各方要加强沟通,齐心协力,要尽快推动建立健全有利于破产工作健康发展的税收减免信用修复等制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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