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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建黑名单对性侵者等从业设限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9-01-16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长宁区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近日出台《关于在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建立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完善特定违法犯罪人员利用职业便利侵害未成年人的预防机制。昨天上午,这份《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布。

  此次出台的《意见》共10条,分别从目的依据、适用对象、禁入行业、入职查询、执行监督、配合协调等六个方面对提高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和看护行业入职门槛、加强源头预防明确了要求(详细情况见制图)。

  缘起:

  仅针对犯罪人员还不够

  据长宁区检察院黄冬生副检察长介绍,性侵害、虐待等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具有极高的再犯可能性,而且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的隐蔽性更强,再犯预防的必要性非常突出。然而,目前的相关规定却有不少不足之处。

  具体来说,其一,相关规定操作性不足体现,除了刑法规定的刑事从业禁止制度,还有很多法律法规也规定了行政从业禁止制度,但都缺乏必要的配套执行机制,例如谁是执行主体等涉及具体操作的问题,都没有明确规定;其二,相关规定强制性不够,主要体现在未涉及相关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其三,相关规定系统性欠缺。

  此外,从业禁止和入职查询的探索实践,目前仅针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但该院结合办理携程亲子园虐童案等,发现利用职业便利或者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以及实施家庭暴力和监护侵害等违法犯罪的案件也不在少数,同样应当被纳入从业禁止范围。

  因此,该院尝试推动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中建立专门的入职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

  成效:

  10名被告人已被禁入

  自《意见》出台后,长宁区检察院依托机制保障,积极适用刑事从业禁止。该院已对10名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被告人,建议法院依法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教育培训或看护行业,区法院均判决予以支持,有力打击和预防了此类犯罪。

  同时,该院联合区教育局开展入职查询,对2018年本区事业单位招聘中10所学校及青少年业余体校的14个岗位增设了查询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要求;联合团区委对2018年区23家爱心暑托班的100余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查询,均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记录。此外,该院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在职人员背景调查,对全区36所幼儿园、23所小学、25所中学、1所职校及部分民办培训机构的在职员工进行抽检,发现一家民办无证晚托班1名书法老师有性侵劣迹,及时落实了从业禁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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