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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犀牛角和虎骨等“禁令”不变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8-12-14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新闻发言人黄采艺13日表示,我国对于犀牛角和虎骨制品,继续实行“三个严格禁止”,即严格禁止进出口犀牛和虎及其制品;严格禁止出售、收购、运输、携带、邮寄犀牛和虎及其制品;严格禁止犀牛角和虎骨入药。

  黄采艺是13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示的。他介绍说,对于国务院关于严格管制犀牛和虎及其制品经营利用活动的通知,需要有配套的实施细则,经过研究决定,通知的实施细则延缓出台,继续实行“三个严格禁止”。■据新华社北京12月1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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