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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成立专门破产审判机构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9-02-02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按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好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积极稳妥地处置“僵尸企业”,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上海法院的专门破产审判机构――上海破产法庭昨天成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上海破产法庭管辖上海市辖区内区以上(含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管辖的破产案件除外)、衍生诉讼案件、跨境破产案件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由其审理的案件。上海破产法庭将紧紧围绕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困境企业救治的任务,依法开展破产清算、重整、和解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债权人权益保护,优化市场资源配置,防控化解金融风险,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发挥积极作用。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陈寅,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云出席成立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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