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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坐车时发生单车事故,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2-01-19 分类:案例库
标签:乘客受伤、承运人责任、垫付义务、误工费的计算

一、案例信息

  提供单位:上海市司法局

  案例标题:乘客坐车时发生单车事故,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服务方式:上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

  发生日期:2021年8月21日

  案件类型:交通事故纠纷

  检索主题词:乘客受伤、承运人责任、垫付义务、误工费的计算

二、基本情况

来电用户咨询:乘车时发生单车事故,乘客受伤至今未愈,司机购买的座位险保险限额只有十万元。但是目前乘客已经花了十几万医药费,司机只垫付了二三万元。问超出保险限额部门该由谁承担?

平台律师告知用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因此,赔偿的责任应该由司机或者承运人承担。您们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向司机和保险公司索赔。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案例提示

乘客坐车就与司机成立了运输合同关系,不管有无支付车费。在乘车过程中,司机(承运人)就有有义务要保证乘客的安全,将乘客安全送到目的地。如果期间乘客出现受伤的情况,司机就属于违约,当然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具体情况赔偿乘客的损失。如果是公共交通工具,就由所属的公交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私家车,就直接由私家车主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乘客受伤是因为乘客自己的健康状况或者是乘客故意行为导致受伤的,司机(承运人)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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