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某公证处自2009年开始为甲公司提供常年公证法律服务。在甲公司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上海市某公证处为该企业的生产经营、品牌知识产权维护、海外经营开拓等先后办理了一系列公证事项,并提供各类法律咨询服务。
2014年,甲公司在某知名门户网站上发现有帖子恶意攻击该公司旗下著名品牌商品,对其企业形象、经营活动都影响很大,需要立刻固定证据,否则很有可能证据灭失。为此,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决定在与某门户网站负责人就侵权行为进行谈判前能够固定住有关证据。为此甲公司法务人员联系了上海市某公证处公证员,公证员经过与甲公司法务人员的充分沟通后,拟定了保全证据方案,即通过屏幕录像软件对某门户网站上发布的侵权言论予以固定,通过这样的保全行为能够更直观地反映公证保全过程的全貌。为了赶时间,公证处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当天提前赶到单位,对有关网上证据予以保全。当所有证据保全完毕,该公司法务人员再重新上网查询,发现前面保全的内容均已经不见,但正因为公证处及时到位,把重要证据予以保全,为其公司与某门户网站就侵权赔偿谈判提供了有利依据。基于该公证书,某门户网站差点因未尽审查义务而遭受巨额赔偿,经过多轮谈判,某门户网站最终向甲公司出具书面赔礼道歉函并在其门户网站上登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