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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来横祸家遇不幸 耐心调解彰显温情

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 发布于:2018-12-26 分类:普法案例
案情简介
四十多岁的凌某与与妻子孙某、儿子,均为为外来务工人员。孙某在某汤
包馆从事一份做洗碗工的工作,其供职的汤包馆为职工提供住宿,汤包馆在单
位附近租借房屋作为职工宿舍。为节约开支,孙某与丈夫、儿子分开居住,孙
某与工友一同住在职工宿舍内,孙某的工友都为外来务工人员。
2014年2月16日凌晨一点左右,孙某醒来上厕所时不慎倒下,工友在夜间
上厕所时发现孙某晕倒在厕所,没有清醒的迹象,工友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要
通知孙某的丈夫凌某过来看看。凌某从住宿地赶到妻子住的职工宿舍,看到不
省人事的妻子,便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医院在给孙某进行一系列抢救措
施后,孙某还是在2月20日的傍晚离世。
孙某的丈夫及儿子为失去最亲的亲人而悲痛,他们认为,孙某人是住在汤
包馆提供的员工宿舍的,也是在这里出事的,汤包馆应该是负全责的。很快,
凌某夫妇的亲戚朋友都知道了孙某的死讯,纷纷从安徽老家赶到上海,在了解
到孙某是在汤包馆提供的宿舍出事的,纷纷将矛头指向了汤包馆。凌某父子与
其亲戚朋友在悲伤之余决定到汤包馆要个说法,要求汤包馆对孙某的死进行赔
偿,如不进行赔偿,就要在汤包馆大堂内摆放灵堂,让汤包馆没法做生意。
从汤包馆方面,认为孙某的死与他们没有关系,汤包馆虽然为孙某提供了
宿舍,但孙某是在工作时间以外死亡的,而且是孙某自己不慎摔倒才造成之后
的不治身亡,从任何方面看,此事都与汤包馆无关,凌某一家提出的三十多万
死亡赔偿款非常的不合理,拒绝对孙某的死进行赔偿。
双方不愿意通过法院来解决,但此纠纷发生时正是“两会”期间,死者家
属在公众场所吵闹,严重的影响了社会秩序。后经街道工作人员对凌某一家做
工作,于是矛盾双方愿意坐下来通过人民调解途径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为了平息凌某家庭的怒气,同时避免汤包馆的不必要损失,平息双方的矛
盾,我与调解小组分析了案情,确定了调解目标、方案及策略,经过三次的调
解,最终矛盾得到了化解。
在第一次调解中,凌某一家及其亲戚仍然情绪激动,扬言汤包馆如果不对
孙某的死进行赔偿,他们就和亲戚在汤包馆里面设灵堂,在店外放满花圈,让
汤包馆没法做生意。针对凌某和亲戚当时激动的情况,我与调解小组对凌某和
亲戚进行了安慰,从“情”和“理”两方面对家属进行感情上的疏通。等大家
激动的情绪平复后,从“法”方面向凌某和他的亲戚们分析了整件事的情况和
其中的法律关系。孙某在汤包馆打工是事实,住在汤包馆提供的宿舍也是事
实,但孙某在宿舍摔倒时并不是在工作时间,按相关法律条款来说不算工伤,
现在硬是要汤包馆对孙某的死全权负责,那肯定是不合理的。其次,凌某和亲
戚在汤包馆门前闹事不仅影响了汤包馆,而且还影响了市容市貌,希望凌某一
家能冷静思考。如果再这样无理闹下去,对家属方也没有益处,家属能否考虑
坐下协商一下,既然汤包馆无法赔偿家属提出的数额,那从情理方面从汤包馆
角度时候可以给予家属一定的人性化补偿。
第二次协调会中,我分别约谈汤包馆经理与凌某。在约谈中了解到,汤包
馆对于孙某的死也非常难过,但是不可能向凌某家赔偿他们提出的三十几万,
在汤包馆管理层的商量下,愿意从人性化角度对凌某一家进行一定的补偿。在
约谈凌某时,我再次强调此纠纷其中的利弊关系,如果双方继续僵持,对双方
都无益处,虽然孙某的死不能算是工伤,但是汤包馆也愿意从人性化角度进行
一定的补偿,如果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赔偿的份额是可以协商的。
    在第三次协调会中,凌某一家对汤包馆提出的补偿款进行了商讨,最终
接受了汤包馆的补偿款金额数。最终,汤包馆同意一次性补偿凌某一家丧葬
费、医药费、生活困难补助费共计八万元,凌某承诺收到补偿款后,不再向汤
包馆提出其他要求。双方于2014年3月6日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见证下签订了人
民调解协议书。至此,这件意外死亡事件圆满调解完毕。
调解心得
对于刚失去亲人,情绪一直处于悲痛中的当事人,只有通过与其理性的分
析事件及适当的给予冷却期让当事人看清事件的进展情况,引导当事人理性维
权。为了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我认为,作为第三方的调解员,更应该理性的
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从双方各执一词提供的信息中与其他证据材料中剥离出
整件事的原委。更要清楚的掌握矛盾双方的情绪与态度,从而制定适用的调解
方案。
设定调解目标:让矛盾双方化解矛盾,争取让凌某一家得到一定的补偿,
又让汤包馆不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虽然整个事件中汤包馆不能承
担所有责任,但从人性化角度尽量让汤包馆给予凌某一定的补助,从而化解矛
盾。
制定了调解方案:首先凌某与亲戚情绪激动,没法一下子让那么多人冷静
下来,考虑到这一点,我决定分批对其进行事件的情况与利弊的分析,针对调
解过程中挑事的个人更要特别进行劝阻。
其次要单独与凌某进行约谈,从情理法多方面进行劝说。在应对可能发生
的骚乱,因提前与调解小组做好应对方案。
确立调解策略:在矛盾调解过程中,家属认定汤包馆要负全责是主要的问
题所在,也因此较容易出现某些细节问题的协调僵局。在就本矛盾的调解过程
中,需要引导家属理性考虑问题是关键,在提升调解可行性的同时兼顾双方的
心理预期,确保调解结果符合实际情况与当事人的内心要求。
主要调解方法:(1)动之以情讲理法。把说理贯穿整个调解全过程,
融法、理、情为一体,力求赢得当事人的认可。本矛盾中,由于家属情绪激
动,在调解过程中不能操之过急,要以点带面,从个别人入手做好思想工作。
(2)利害关系分析法。调解中,我首先需要拉近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取得
双方当事人的信任,这样调解工作才能事半功倍,取得良好的效果。调解员不
仅要动之以情消除当事人的心理障碍,将当事人逐步转化为倾听、沟通与理
解,更应从法律上妥善指出当事人的不足与缺陷,使当事人明了自己说处的位
置。
(普陀区长寿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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