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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公德 呼唤真情

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 发布于:2018-12-26 分类:普法案例
案情简介
小区居民王某来到居委调委会反映,2013年10月,她接到居委通知,得知
前夫李某在与其离婚一年后患脑溢血中风,生活不能自理。母女二人立刻赶到
李某处,发现李某长期居住在其兄长家中,由兄弟姐妹照顾。李某见到前妻和
女儿的到来,心情激动,恳求妻女看在过去的情分上,把自己带回去同住,或
在她们居所的附近租房居住,以得到照顾。如果前妻、女儿同意这个方案,并
愿意负责他今后的养老问题,李某自愿将自己的存款交给女儿,留作婚嫁或他
用,工资卡由女儿保管,安排他的生活起居等费用。女儿看到父亲现状,心痛
不已,回到家中与母亲反复商量,考虑到父亲如今的身体状况,愿将其接回家
中共同生活。起初一段时间,生活相安无事,女儿还买了轮椅,带父亲去香港
旅游,相处颇为融洽。然而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没过多久,李某便因家庭琐
事固执己见,多次与前妻、女儿发生严重争吵,令母女二人难以容忍。据了
解,王某与前夫李某自1981年结婚以来,丈夫丝毫没有家庭观念,经常在外酗
酒,回家就发酒疯,殴打妻子。女儿出生后,李某仍旧对家庭毫无责任心,变
本加厉地延续之前恶劣的生活习惯。由于父亲的缘故,且家中是一室户住房,
女儿从小便没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尤其在女儿高考期间,李某不仅不闻不问,
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且把电视开得很响,严重影响女儿的学习。若叫他把
音量调轻些,就会引来他的一阵谩骂。无奈之下,女儿只能到邻居家做作业,
或等他关了电视睡下之后再回家继续复习。因为家中吵闹不断,严重影响自家
以及邻居的正常生活,王某忍无可忍,于2007年通过法院与李某离婚。鉴于当
时该住房的市场价为35万,经法院判决,李某分走其中17.5万,房产归王某所
有,女儿与母亲一起生活。王某一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只能向亲戚筹集借钱支
付给李某,李某离开原住处。但因李某离开时无居住处,户口只能暂留在王某
处。如今母女二人接李某一起住,本以为,疾病的痛苦会磨平他原本暴躁的脾
气,没想到,他依旧我行我素,抽烟喝酒,肆意谩骂前妻和女儿,家中乌烟瘴
气。王某和女儿觉得与李某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想请李某离开。李某不同
意,认为自己的户口在此处,完全可以拥有居住权。“她们拿走了我的积蓄,
现在又要赶我走,是没有道理的。如果要坚决赶我走,我就跳楼自尽。”母女
俩实在没辙,只得请居委调委会出面帮忙解决。
调解过程   
为了尽快解决该户的矛盾争端、避免发生意外,我第二天就上门进行调
解。首先,我与李某进行个别沟通,分析了李某目前的状况,告诉他“当年法
院的离婚判决,已将房款分割给你了,只是户口无处申报,临时挂在此处的,
是没有居住权的,你给予女儿的存款,女儿愿意如数归还。现在女儿已经三十
岁了,她有自己的生活,前妻也没有义务来照顾你。如果你们一直在这样的生
活环境中相处,对你的身体恢复和今后的生活,都是没有好处的。我建议你是
否考虑去养老院安度晚年。”李某当时表示同意,我托了朋友同事,联系了几
家敬老院,并和李某的前妻一起陪他去实地查看,李某都以环境不好、地段不
好等种种理由为借口不肯去。在第一套调解方案未果的情况下,我又与前妻王
某及女儿进行第二轮的调解,“你们当时将李某接回家中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他的秉性你们也是非常了解的,而且李某毕竟是人,不是宠物,现在你们采取
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方法是对他的不公平,你们是否考虑过他的感受?现在
他居无定所,健康每况愈下,如果他坚持不走,你们也不可以将他弃之门外而
不顾。虽然在法律上你们已不存在夫妻关系,但是一日夫妻百日恩,希望你看
在李某生活不能自理和他是孩子亲生父亲的面子上,照顾好李某,让他晚年有
所依靠,况且他不愿去养老院,就是不想离开你们。”同时,我对女儿进行伦
理道德教育,严厉地批评女儿在对待父亲的言行态度上存在问题。父亲因病情
绪恶劣是不可避免的,“作为女儿,虽然你在当时看到父亲的身体状况后义无
反顾地接他回家并尽心照顾令人敬佩,但是在共同生活中产生矛盾时,你只有
耐心地好言相劝,在精神上给予安慰,万万不能随心所欲,把“滚”字挂在嘴
边,毕竟他是你的亲生父亲,你有赡养和照顾的义务,亲情血浓于水,要有一
颗包容与理解的心,我相信你们能够处好父女关系的”。在我反复的劝说下,
李某、前妻王某及女儿终于认识到自己在这件事的处理上存在的不当之处,大
家摒弃前嫌,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心悦诚服地接受了我的调解建议,就今后如
何共同生活等问题进行了商讨。基于目前的居住房屋楼层高、无电梯,他们拟
向政府提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以改善居住环境。李某依然暂住在前妻王某
处,由前妻王某及女儿共同照料李某的生活起居。若前妻王某无能力照顾李某
时,李某则自愿到养老院,女儿负责落实相关事宜,定期看望,并为其养老送
终。李某将存款23万元人民币赠与女儿作为婚嫁或购房之用。目前,他们一家
相互谅解,消除隔阂,相安无事地共同生活在一起,李某也得到较好的照顾。
调解心得
通过上述的案例,给了我很多思考与启发:任何家庭在产生矛盾纠纷的时
候,当事人双方由于情绪激动,往往会牵扯出其他的一些相关问题。除了涉及
法律问题外,更多地还涉及了家庭伦理、情感和社会道德等非法律问题,但矛
盾的根源只有一个,因此,在处理调解纠纷时,一定要抓住主要矛盾。只要把
主要矛盾彻底解决了,则其他矛盾就会迎刃而解了。由此看来,做好调解工
作,既要有无私奉献的公平公开公正,还要善于针对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调
解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作为一名调解员,只有真心为
当事人着想,特别是针对当事人一方有着过激言辞或行为,抱着死猪不怕开水
烫的横竖横心态,更要采用冷却处理法,本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的原则,另辟
蹊径,转移调解方向,与另一方进行沟通。对双方有亲属关系的,则从“情”
字入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根本上消除怨恨,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
到彻底解决矛盾的目的。
  
(浦东新区塘桥街道塘东居委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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