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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琐事引冲突、委托调解化纠纷

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 发布于:2018-12-26 分类:普法案例

案情简介

2016年2月某日,小王和怀孕的太太一起在港汇广场逛街的时候,路人小李和小王的太太在擦身而过的时候不小心碰了一下。护妻心切的小王立即对小李进行了言语的指责,小李则称自己是不小心的,随即对小王还口并对其指指点点,两人因此发生了激烈的口角争执,继而发生了肢体冲突。110接警后,小王经送医院诊断为右手手指严重骨折。徐家汇派出所委托徐家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

我接到委托后,首先对双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小王和小李都是80后,还有一个细节我也没有放过,小李的工作是绘画行业,右手手指的骨折对于他来说比起一般人有更加重要的意义。果然开始的时候小李不愿意调解,表示受伤的不仅是右手受伤短期内不能工作,更加严重的是以后有可能不能继续从事绘画工作,小李认为自己的身心都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我在和小王接触以后,发现小王是后悔万分的,因为自己的一时冲动造成了如此的后果是他自己也没有想到的。太太马上就要生产了,自己却因为冲动惹上了大麻烦。小王对于调解的态度是积极的。我觉得双方还是有调解基础的,于是和小李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你们本来就是同龄人,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小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他准备当面和你赔礼道歉,对于你后续的治疗费用他也表示一定全力承担”,我的一番话让小李的思想发生了转变。人民调解的前提是自愿,小李慢慢也认识到了在这件事情中自己也有点冲动,更何况事情已经发生,重要的把手治好。在随后的调解中,双方反倒是出人意料的平和,吴老师说法讲理,把人身损害的相关赔偿依据和双方都讲清楚。没多久,小王和小李在我的协调下便达成了一致。事后,小王还对我进行了感谢,他说多亏了人民调解事情终于告一段落,他们也可以安心的等待小宝宝的诞生,自己以后一定会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人民调解不仅成功的化解了这个治安委托案件,更加重要的是两个年轻人都回到了自己生活本来的轨迹。

 

调解心得

本案的起因就是两个小年轻血气方刚,一时激动引发的人身伤害案件,并没有太过复杂的法律关系。但是本案在人民调解的实践中却是很常见。因为琐事引发争吵继而产生人身伤害的案例不胜枚举。对于此类案件我的调解心得是:

首先,彻底了解纠纷原因,把握住矛盾的症结所在。安抚好双方的情绪,一般很多纠纷的导火索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生活琐事,一方面是争取当事人双方自愿参加人民调解,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双方消气的过程,同时更加是一个获得双方当事人信任的过程。

其次,在调解过程中要注意情、理、法的结合。说情,例如像"家和万事兴""抬头不见低头见""远亲不如近邻""冤冤相报何时了"“退一步海阔天空”等一些大家都认可的耳熟能详的道理,有时候的有出其不意的效果。例如本案,我就抓住小王马上要当爸爸的心理,劝导他要更加成熟,安心迎接小生命的诞生。说理,人民调解中我们常常碰到一些情况未必有明文的法律规定,但是根据公序良俗我们就说理。说法,那是人民调解员的看家功夫。对于一些常用的法条烂熟于心,对于一些碰到的新问题,我也注意随时翻阅法条,平时注意翻阅法治日报、上海法制报等报纸不断汲取新的法律知识。

与此同时,我也深深的感到人民调解员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在本案中,派出所的民警也一直协同帮助我一起参与调解。我一直认为调解的最终目的不是实现法律层面的定纷止争,更是要实现现实层面的化解矛盾,要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要真正维护当事人的权益需要做很多调解以外的工作,也不是我一个人能够做到的,所以我会积极和各个部门沟通联系,得到他们的帮助,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化解矛盾,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我觉得真心、用心、将心比心,形成一股合力,团结一致,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讲法讲情讲理就能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调解过程是人与人思想沟通的过程,只有敢于担当责任,才能获得信任,只有付出真诚,才能以心换心,只有心存坦荡,才能将繁杂的事情做简单。很多时候,双方当事人不是被你的"大道理"说服的,而是被你在调解过程中的人格魅力所折服。  
     我们徐家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了很多类似的治安委托案件,调解员们用自己的真心、耐心、说情、说理、说法化解了一桩又一桩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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