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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的财产可以被强制执行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6-03-09 分类:普法案例

一、基本情况

来电人咨询来电人咨询,其有一个执行案件,对方动迁了,对方的过渡费和租房补贴,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对方家中有三人,过渡费和租房补贴其中一份肯定有对方的。

律师解答:如果可以提供线索证明费用是对方的,可以申请执行。明确属于被执行人的财产可以执行。如果尚未分割到被执行人账户,可能无法执行。可考虑代位权诉讼,即代替被执行人起诉其他动迁安置人,要求明确被执行人的份额,然后再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八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二、 案例提示

共有人可自行协商分割共有财产,但分割协议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情况,一般需具备以下几项要点:(1))债权已由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2)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或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3)共有人(含被执行人)怠于分割:不协商、不诉讼、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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