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女士遇到了一件让自己愤怒的事情。原来,谢女士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了一个外地人,租期为一年,结果只住了半年不到,对方提前不租了,属于违约,谢女士拒绝返还其2000元的租房押金。谢女士为了将房子租出去,也进行了装修,购买了新的家电,中介费也花了不少钱。租客见自己的押金不退,在电话里说,不退我的押金就破坏谢女士的房子。
果然,当谢女士来收房时,只见房子一片狼藉,所有家电全部被砸得稀巴烂,玻璃门碎了一地,衣柜门也剩下一半,窗帘被直接扯断,随便扔在地上,甚至是抽屉都成了渣渣,这损失估计也好几万。谢女士问,自己是否可以报警追究租客的刑事责任?
平台律师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十三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谢女士的描述,是否退押金本来只属于民事纠纷,租客可以通过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租客却采取极端的方式,将谢女士的房子进行破坏,损失金额数万元,已经具有社会危害性,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构成要件,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律师建议谢女士及时固定证据,到房屋辖区的派出所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最终追究租客的刑事责任。
案例提示
现在租房,有精装修,有拎包入住等。方便租客的同时也为房东提高些租金收入。房内无论是家具,家电等都是房东提供给房客,并不意味着是送给房客。那么租客需要妥善保管好这些财产物品,否则交还房子的时候租客是有一定责任的。如果发生了租房纠纷,应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随意破坏出租房的设施,否则严重的话要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