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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婚前财产在其过世后也是遗产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1 分类:法律咨询经典案例

      刘女士来电咨询称其亲戚是个女孩子,刚结婚没多久遇到意外过世了。女孩子是头婚,从未生育过,男方是二婚。女孩子的父母早就过世了,在过世前女孩子的父母曾给女方留下一套房子,在女孩子结婚前恰巧遇到了动迁,女方获得了400万的动迁款。女方和男方结婚登记后,摆了酒席,没过多久女方遭遇意外去世了。目前这400万的动迁款是女方的婚前财产,男方有继承权吗?

      平台律师告诉刘女士,遗产是个人生前所拥有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化成遗产。因此,400万动迁款属于女方个人婚前财产,在女方过世后这400万动迁款就变成了女方的遗产。女方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女方的父母早已过世,女方无孩,因此女方的遗产由其配偶继承。故,这400万动迁款由男方全部继承。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在其过世后成为其遗产,依据其生前安排进行继承,若其未有事先安排,则依据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在自身神志清醒时,可以对自身财产做出一定安排,以便于自己离世后财产能够依据自己的意愿做出妥善处置,也可以避免给家人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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