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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毕业的大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可以主张误工费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10-21 分类:法律咨询经典案例

小李同学是一名即将于2024年夏天毕业的在校大学生,目前正忙于寻找工作。2024年6月24日,小李骑共享单车在非机动车道上正常行驶时,被一辆从后方驶来的家庭小轿车撞伤。随后,小李被紧急送往附近医院接受治疗,经诊断,此次交通事故导致他左锁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治疗结束后,小李向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多项损失。然而,保险公司以小李在事故发生时仍是在校大学生为由,拒绝赔偿误工费。小李询问,作为即将毕业的学生,因交通事故受伤,他是否有权主张误工费?

平台律师解答如下:小李的交通事故发生在2024年6月24日,而他将于同年7月1日毕业,事故发生与毕业时间相距甚近。由于此次事故,小李住院治疗并构成十级伤残,这无疑会对他毕业后的及时就业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导致他预期的工资或经营收入减少。关于误工费的主张,对于小李毕业前的部分,若他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在校期间有稳定的工资或经营收入,法院通常不会支持;但对于毕业后的部分,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考虑到事故对小李就业及收入造成的实际影响,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案例提示

误工费是指被侵权人因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或正常经营活动而减少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认定受害人是否存在误工损失,应当根据受害人因伤导致的误工时间以及收入状况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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