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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对王某遭受家暴提供法律援助案

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于:2018-12-26 分类:法律咨询经典案例

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

对王某遭受家暴提供法律援助案

 

【案情简介】

 2013年年底,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出租车司机张某,201488日登记结婚,双方都是再婚,王某带着4岁的女儿与张某及其12岁的儿子以及公婆一起生活。婚后不久,王某发现张某开始好赌,欠下很多赌债,王某稍有劝阻,便遭遇丈夫责怪甚至辱骂和殴打,有时还会牵连到王某的女儿。4岁的女儿几次在外面哭闹着不肯回家,长期的家庭暴力使王某对这段婚姻越来越绝望,双方的感情每况愈下。

20151123日,张某又因琐事谩骂王某,一气之下,王某收拾自己的换洗衣服准备去单位宿舍住几天,张某见状拿下衣服及王某随身首饰并进行欧打,遍体鳞伤的王某选择报警,在警察及协警处警过程中,婆婆还对王某进行殴打,最终张某扔掉王某的衣服并抢回王某的家门钥匙让王某滚出家门。离开家后,丈夫曾发“离了婚也不会放过王某”,“要与王某同归于尽”等短信威胁王某,并到王某公司大骂王某,多年来遭受家庭暴力的王某不仅身体受到伤害,精神也受到极大摧残。2016114日,王某带着经济困难证明来到松江区法律援助中心请求帮助。考虑到家暴案具有一定的隐私性,中心工作人员在“私密接待室”接待王某,并指派上海市志致远律师事务所办案经验丰富且同为女性的俞慧律师办理此案。

俞律师对王某的遭遇深感同情,在接受指派后,多次与王某以及张某联系,争取更好的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俞律师发现,王某虽然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催残,但她只有一次选择了报警,不能证明家暴的连续性,且没有正式验伤记录,这给调查取证带来了严重困难,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不大。王某一心只想离婚,她请求律师帮她脱离苦海,并表示她愿意放弃一切财产。俞律师选择两手准备,一边积极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为开庭做好准备;一边加强与张某联系,使其对自己的行为终有悔悟。

2016220日。双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自愿离婚协议,这宗因家暴导致的离婚纠纷划上了休止符,王某终于脱离了家暴的苦海,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案例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家庭暴力的认定曾一度是司法实践中公认的难点,原因在于《反家暴法》施行前,法律法规没有对家暴明确统一的认定规则和标准,且受害者举证也比较困难。201631日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明确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这对家暴的认定有了很大帮助,有利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在实际生活中,遭遇家庭暴力情形的一方要注意第一时间报警、验伤,并保留照片、录音、伤情报告、出警记录等证据,以便诉讼中更好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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