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今年55岁,经老乡介绍,目前在某商务大楼从事保洁工作,日常工作受物业公司管理,工资也由物业公司发放。她曾签订过一份合同,被定性为临时工,工资按小时结算。然而,近期王女士遭遇工资发放不及时的问题,已经连续两个月未收到工资,物业公司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王女士担心自己的工资无法追回,因此来电咨询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平台律师解答如下:
王女士与物业公司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王女士的工资。若物业公司存在拖欠工资的行为,王女士首先可以尝试通过人民调解的方式进行协调,寻求双方和解。如果协调无果,王女士完全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支付被拖欠的工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法规:
《人民调解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依规订立的合同对双方都有约束力,若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那么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在合同相对方违约时,可以通过各种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积极维权,切莫放任对方的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