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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负责人变更了,是否会影响土地承包合同的有效性?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10-25 分类:法律咨询经典案例

黄先生反映,他在老家承包了一片农用地种植农作物,并通过直播带货助农的方式取得了不错的收益。然而,最近村委换届后,新村委书记要求他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并声称因为村委换届,所以合同需要重签。黄先生对此感到困惑,因为原合同期限尚未到期,且新合同中的许多条款对他更为严苛,非常不利。因此,黄先生来电咨询,询问村委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以及他是否有权拒绝新合同。

平台律师解答如下:村委的说法是不合法的。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村委作为集体的代表,在签署合同时并非以个人名义与黄先生签订,而是代表村集体。根据法律规定,黄先生的承包合同一旦生效,村委就不能以换届、更换负责人等理由来变更或解除合同。因此,黄先生有权要求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直至合同期满。如果村委坚持要求重签新合同,黄先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拒绝签署不利的新合同。

法律法规: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五条 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可以依法进行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依法订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否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契约精神和诚实信用是民事法律活动的基本原则,每个合同主体都应当严格遵循这些原则,切实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的重要保障。因此,在合同签订后,各方应秉持诚信原则,共同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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