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来电咨询,其亲戚去打工,因为工作不满一个月,老板不给他工资,两人发生肢体冲突。老板打了亲戚一个耳光,亲戚就还手,后面另一个人也过来,两个人一起打刘先生的亲戚,双方都有轻微伤,现在警方认定他们互殴,但刘先生亲戚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刘先生问该怎么办?
平台律师告知刘先生,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法发〔2020〕31号)对正当防卫的认定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其中第9条提出准确界分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认为:防卫行为与相互斗殴具有外观上的相似性,准确区分两者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通过综合考量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使用或者准备使用凶器、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是否纠集他人参与打斗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因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均不能保持克制而引发打斗,对于有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的,还击一方的行为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双方因琐事发生冲突,冲突结束后,一方又实施不法侵害,对方还击,包括使用工具还击的,一般应当认定为防卫行为。
本案中,刘先生的亲戚在老板打了他一耳光后再打回去,除非这个老板持续殴打,否则一旦该老板的不法侵害已经停止,而刘先生亲戚又反手打回去的,很难认定为正当防卫,公安机关定性为互殴,合情合理。其次,如果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该行为属于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公安机关可以给予行为人罚款或者行政拘留。最后,一旦双方的行政处罚处理完毕,对于受伤害的结果,还可以根据《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要求相关责任方依据其过错比例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对于该部分的赔偿,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最终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案例提示
12348平台律师建议:依据《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当防卫的条件相对苛刻,一不当心就容易被认定为殴打他人,可能需要承担行政处罚的后果。律师建议,发生被他人人身伤害事件的,一定要尽快让自己躲避到安全位置,并同时报警处理,不要自己动手进行殴打反击,否则打赢了进监狱,打输了进医院,都对行为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