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女士来电咨询称其前天被人强制猥亵了,汪女士当时鼓起勇气报了警,也做了笔录和身体检查。行为人当天就被公安拘留了,听说是刑事拘留涉嫌强制猥亵罪。此后汪女士非常惶恐,感到害怕,既希望行为人能受到法律制裁,又害怕行为人逃脱制裁。汪女士不知道对行为人的处理后续会是什么样子的,想了解一下后续大概的流程,以及行为人可能受到的处罚。
平台律师告知汪女士,在遭受侵犯后能够报警,维护自身权益,制裁违法犯罪行为,是非常勇敢而坚强的,汪女士不用感到害怕,要相信法律会制裁违法犯罪的人。对于行为人,目前处予刑事拘留,然后公安机关会进行初步调查,确认犯罪事实后,会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会进一步侦查,待侦查完毕后,会将案件材料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过审查后,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确认犯罪事实,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判决。强制猥亵罪一般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职权原则 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提请逮捕】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诉权】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二百条 【评议、判决】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案例提示
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权力机关依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犯罪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12348平台律师建议若自身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要勇于保护自己,及时报警,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让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必然离不开受害者的勇敢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