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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租借的店铺,一定要征得房东同意吗?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3-26 分类:法律援助案例

      用户来电咨询:秦先生称自己租借店铺经营一家小超市,但因为种种原因越来越难以维持,最近秦先生想要把店铺转让出去,但翻看过租赁合同发现合同上明确写了不允许转租。秦先生认为,自己把剩下的租期转让给其他人来经营,房租照样按合同交给房东,房东不会有实际损失,但又担心房东知晓后会追究自己违反合同约定内容,所以来电想咨询自己是否有办法直接把剩余租期转让,而无须房东同意呢?

      平台律师解答: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上明确约定不允许转租的,那么秦先生就不能私自转租,否则不仅要对房东承担违约责任,还要对受让人无法使用房屋而承担另一份违约责任。当然秦先生并不是实在没有办法解决如此困境,建议秦先生和房东沟通商量,了解一下房东目前的想法,可以和房东沟通协商后取得房东的同意,进而转租房屋。但需要注意的是,最好要取得房东的书面同意,那么视为对于原租赁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了调整,依据调整后的约定来执行,这样秦先生对外转租就不受原合同约定的额限制,而是依据双方补充协议或者房东另外的书面约定为准。

 

法律法规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案例提示

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租赁合同签署后不能随便转移合同权利义务,若没有明确的授权或者许可,那么对于转租、转让租赁权等就不能任意而为,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12348平台律师建议若真的面临困境,建议和出租方协商,取得其认可和谅解,同意转租,并对于转租的条件进行明确,这样既能解决自己的困境,也不让出租方权益受损,这样的方式才切实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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