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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醉驾被交警扣留,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24-04-07 分类:法律援助案例

      汪女士来电咨询称其丈夫是做生意的,应酬很多。昨天丈夫和客户应酬完后,因深夜一直叫不到代驾,应酬地点离家也不算远,丈夫感觉自己虽然喝了酒但还是很清醒,行为能力还是不受影响的,因此就自行开车回家。途中,丈夫的车被交警拦下例行检查时,被确定达到了醉酒的程度,随后丈夫就被警察扣留了,至今没有回家。汪女士想知道,丈夫的行为有多严重,她该怎么办?

      平台律师告知汪女士,丈夫的醉驾的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目前丈夫可能被调查中,后续可能会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也可能被刑事拘留。若被拘留的,那么公安机关会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案件侦查、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然后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依法裁判,依据法院的最终判决来确定丈夫的刑事责任。若丈夫被办理取保候审的,那么丈夫可以回家,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并不代表没事了,刑事案件依旧在侦查处理过程中,丈夫还是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办理,后续若提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依法开庭判决,丈夫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是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办案程序。依据司法实践以及律师经验,若办理取保候审的,后续法院判决中判处缓刑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目前汪女士耐心等待公安机关的后续处理,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即可。

法律法规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3〕15号)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案例提示

依据《刑法》《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要承担刑事责任,醉驾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公众安全的不负责任。

12348平台律师建议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说了很多年的事情了,却依然有人不断的酒驾、醉驾,对自己的酒量、酒后行为控制能力盲目自信,屡屡酿成惨祸。除了对自身要求不酒驾的同时,对于一同就餐的人有酒驾、醉驾可能的,一定要制止,避免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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