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博网友@曹导 将自己体验外卖骑手的经历制作成视频,并上传到网络。视频中,@曹导 作为外卖骑手接了一个奶茶订单,商家在SKP商场。她从一层正门进入商场时,被保安拦了下来。保安说:“您好,不能进,穿这衣服(外卖骑手工作服)不能进。”保安还表示,穿件外套可以进入商场,如果穿工作服,要走员工通道。
随后,@曹导 根据指引来到员工通道,但是被在那里值班的安保工作人员拦下。根据他们的指引,@曹导 又前往商场地下一层地铁口取餐。来到商场地下一层地铁口取餐点,商家还没有把餐送出来,@曹导 打算进入商场去取,结果又被一名保安阻止,理由也是“穿(外卖骑手)工作服不可以进”。这名保安还说,如果自己让她进去了,会被罚款。@曹导认为,SKP商场的做法是“对外卖服务行业的歧视”。
视频内容引发众多网友关注,不少人也认为商场的做法是对外卖小哥的歧视。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12日,@北京SKP 发布声明称,为顾客提供更好的购物环境和服务标准一直是SKP坚守的准则,SKP对于顾客和工作人员设立不同的进入通道,外卖骑手在内的各工作人员需按规定统一从员工通道进入,各大门为所有顾客专门开放。
声明还表示,疫情期间,为做好防控,商场的餐饮外卖实施“定点取餐方式”,外卖小哥需在指定取餐点取餐。
而引起网友质疑的“穿外卖员工作服不能进入商场”,在北京SKP的声明中并未明确提及。
“食派士”的老张送外卖三年多。他说:“SKP一直不允许外卖骑手穿工作服从大门进商场取餐,必须走员工通道。从今年过年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初期)开始,员工通道也不让走了,只能在商场外的指定地点取餐,商家会给你送出来。”
“饿了么”的老李干这行两年了,他的说法和老张一样。他还告诉记者,SKP现在有三个指定取餐点——两个员工通道门口和地下一层地铁口,一般来这儿的骑手都知道。
也有外卖骑手告诉记者,有时赶时间,实在不愿意到取餐点等着商家送出来,就穿便装进商场,一般不会被阻拦。不过,“提着外卖走出来的时候,保安一下就明白了,也挺尴尬的。
商场这么做合法吗?这种做法是歧视吗?我们问了12348律师。
问题一:商场有权决定某类职业者不得进入吗?
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每个公民都享有人格尊严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商场不能侵害公民的人格权、有选择地不让某些职业的人员进入商场。
但从管理角度讲,作为一个高档商场,为了让顾客有良好的购物环境和购物体验,从而在功能上分出某些非顾客的特定职业人员的专用通道,而不是一刀切地不让快递人员进入商场,也是相对比较合理的做法。
因此,商场应当合理合法地去处理法律和管理上的矛盾点,平衡各方利益,避免让公司的管理制度造成他人的误解。
问题二:商场不允许外卖员进入是歧视吗?
商场为了给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购物环境,消除安全隐患,做出一些限制和规定并不违法,也不是歧视。
法律是允许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根据其场所的不同性质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其目的也是为了公共场所不特定公众的利益。
鉴于商场主要是给顾客提供消费服务,给入驻商家提供场地经营服务,大多数情况下,外卖员接单送货时,时间都比较紧迫行走匆忙,如果和顾客一起进出,可能与顾客发生碰撞,造成一些安全隐患。
因此商场可以基于安全保障义务对于进入商场的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商场限制取货的外卖员从顾客通道进入的规定也是合理和必要的。商场对于进入商场的人群进行区分进而设立不同的进入通道,这种进入的限制不能等同于歧视。
律师建议,在落实有关管理规定时,商场可以提供更人性化的措施来打消外卖人员的误解,比如:入驻商家的接单前的提示、设置外卖人员的指引等。
问题三:外卖员损害了消费者人身安全,商场负责任吗?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如果是外卖员的过错导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由外卖员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商场管理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需要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因此,商场从履行法律规定的公共场所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角度出发,制定相关管理规定,不允许快递小哥从顾客进出的通道进入是合法的。
本期上海12348律师: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姚祎
上海华天成律师事务所 王碧韵
上海筑业律师事务所 周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