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如何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发挥作用?3月6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继续推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据介绍,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充分释放法律监督效能,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品质,着力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狠下功夫,推出了一批新举措,打出了一套“组合拳”。
“我们坚持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促进建设平安稳定社会环境。”高继明表示,检察机关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深入推进平安龙江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同时,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促进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紧盯破坏市场环境的犯罪活动,依法办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合同诈骗、制假售假、寻衅滋事、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高继明说。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全面振兴发展的意见》、《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全面振兴发展“八条禁令”》、《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等一系列服务、保障意见。
在涉企积案集中清理和涉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方面,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加大了服务力度、拓展了服务深度,提高了服务精准度。据统计,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共出台便民利企服务措施359项,清理涉企积案98件,解决涉企矛盾纠纷23件,为企业解决困难170件。
谈及下一步工作,高继明表示,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将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继续推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各项措施的落地落实。发挥检察职能,严惩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严惩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强化产权司法保护,审慎办理涉企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更好地助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