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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雷所连续四年蝉联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沪办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上海刘春雷律师事务所 发布于:2013-01-29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2013 11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沪办召开会议,隆重表彰2012年度劳务工作、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优秀单位。

   凭借为川籍在沪、苏、皖、鲁三省一市经商务工人员法律维权及法律援助的优秀业绩,刘春雷所被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沪办授予 “2012年度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优秀单位


                                 

   自2008年11月成立以来, 刘春雷所已连续四年蝉联该奖项。这份殊荣,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驻沪办对刘春雷所四年多如一日“铁肩担道义,扶弱济困”的高度肯定,更是对春雷所、春雷人“达则兼济天下”的嘱托和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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