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14日消息,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9千余件1万5千余人。
“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犯罪活动,积极开展涉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适时制发检察建议,全方位推进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努力让人民群众买得省心、用得安心、吃得放心。”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表示。
孙谦向记者介绍,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点领域,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全年共批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4598件8083人,起诉9127件15811人。其中,生产、销售假药案件3981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2319件;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1396件;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1358件。
据介绍,2014年至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连续五年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对食品药品领域中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和公安机关立案活动依法实施法律监督。仅2018年,经检察机关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2829件325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件1217件1461人。
2018年5月,最高检与国家药监局、工信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开展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通过网络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和非法经营药品案件。全国检察机关还积极投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配合农业农村部等单位开展农资打假与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活动。仅2018年,检察机关就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案53件104人,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12.2%。
据悉,2018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启动了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以网络餐饮、校园周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等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事项为工作重点,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8万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5万件,绝大多数案件通过诉前程序便得到了整改治理。
孙谦表示,今后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同时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或者民事侵权行为及时提起公益诉讼,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