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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和网店兜售警用装备 三男子因非法买卖警用装备被判刑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8-11-15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三名男子在微信朋友圈和网店上兜售警用肩灯、警用喷雾、警用防刺服等警用装备,近日被长宁区法院以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分别判处拘役6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罚(缓刑),并处罚金二千至三千元。

  2017年4月,朱某将用于出售的警用装备和其他物品的型号、价格、图片等信息通过微信发到朋友圈,并通过微信与赵某、毛某建立联系。之后,赵某将信息转发到自己的网店上进行销售,毛某将信息转发到朋友圈里进行销售。等有买家购买时,两人将买家要求购买的警用装备和其他物品的型号、数量、收货地址等信息,连同货款通过微信转给朱某,由朱某通过快递发送货物。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间,朱某根据赵某的信息,通过快递发送给买家的货物中,包括警用肩灯230余件、警用喷雾(催泪瓦斯)200余件、警用防刺服30余件、警用防割手套50余副。另查明,去年5月至今年5月间,朱某根据毛某的信息,通过快递向买家发送警用喷雾(催泪瓦斯)100余件、1101型警用强光电棍110余件,以上物品都带有警用标识。今年3月和5月,赵某、朱某、毛某先后被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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