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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为突破限购政策在沪购房托人办移民 中介护照造假获刑六年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8-11-27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买房在很多人眼中是“稳赚不赔”的投资。然而,有市民为了突破限购限贷政策在沪买房,竟动起了“曲线救国”的脑筋,试图用移民的方式获取购房资格。这也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近日,由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本市首例为他人提供伪造出入境证件购买房产案在沪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至二万元不等。

  记者从检方获悉,被告人仲某曾是某大学外事处专管员,后利用自己的外语优势和工作经验开设两家公司提供所谓的移民服务。

  据证人之一杨女士称,她通过朋友介绍联系到仲某某等人,谈妥办理境外某国移民的费用为37万元,并签了合同,填写相关材料时被告知“除了照片、性别外,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均可随意填写”。半个月后,杨女士拿到了办理好的护照,发现上面连出入境记录都没有,遂怀疑有假。仲某曾在电话里向客户保证,护照和身份肯定是真的,可以去该国领事馆的网页上核实。然而,经办案部门查证,通过三名被告人办理的该外国护照及身份证件均系伪造。

  检察官在办理该起案件时发现,部分购证人办理外国护照的初衷是为了突破房产限购政策,一些客户在签订合同时甚至特别备注由于护照原因不能购房则全额退款。根据房产政策,境外个人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在沪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于是,一些已拥有一套甚至多套住房的人为了突破限购限贷政策,通过他人办理假护照,企图以境外人员身份取得“购房资格”。

  检察官提醒,公民购房要严格遵循法律和房地产相关政策,如果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中介机构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也应当承担适当的法律责任。办理他国移民手续需具备较为严格的条件,并由本人至他国有关机关办理,任何中介机构都不具备代办资格,公民切勿盲目轻信“旁门左道”,采用合法途径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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