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今天正式施行。
原《规定》自2011年实施以来,随着上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出现了很多新情况,例如,业主委员会运作不规范、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收费价格放开后缺乏议价机制、专项维修资金续筹和使用难、公共收益使用账目不透明及停车难等问题日益凸显。修正后的新《规定》吸收了本市近年来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及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方面的实践经验,结合国家审批制度和本市房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际情况,对住宅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市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据悉,《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通过后,市房管局立即组织专业师资力量成立讲师团,奔赴全市各区开展培训工作,截至目前,已对全市各区房管局、220个街镇房管机构、约4400个居民委员会、9000余个业主委员会及各物业公司开展普法教育,共计培训约15000人。
今天,市房管局将设3个点解答市民疑问,这三个点分别是:南京西路青海路上海电视台前(早上9点半开始),环球港南广场(早上9点开始),梅陇三村南门广场(早上9点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