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以及“五违四必”整治,企业“关停并转迁”情况多发。面对新形势,梅陇镇总工会在闵行区总工会构建“四方联动”机制下,积极探索、高效履职。整合各方资源,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机制建设。2017年,梅陇镇总工会受理工会法律援助案件656件,参与调处群体性劳资纠纷34起,涉及职工3000多人,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9600余万元。今年6月,闵行区梅陇镇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解中心暨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评为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上海市共有三家单位入选)。
预警网格里提前亮灯
在区总工会“四方联动”工作格局下,梅陇镇总工会在镇级层面积极践行联合调处机制,不断提升“事前预警率、先行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目前,镇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暨联合调解中心和众欣工业园区、行西村2个基层维权工作站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镇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整合全镇工会、劳动、司法及其他社会资源,请劳动关系专职调解员、协调员和律师联合坐班,打造“一站式、智慧型、多功能”调解工作品牌。
从2016年开始,梅陇各村级工会联合会的20多位专职副主席担任起劳动争议调解员。同时聘请1-2名法律工作者、选任3-5名辖区内所属企业人事、工会干部作为兼职调解员,负责本村网格内劳动争议排查预警、信息上报、先行调解和相关预警预防工作。针对区域内重大劳动关系调整企业,镇级劳动关系三方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三方会审”、双周合议、集体会商机制。借助劳动关系三方会审的平台,工会、人社、企联、司法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讨论、审核本区企业有关重大劳动力调整的安置方案。工会在会审过程中,尽力发挥指导职工与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的组织优势,为职工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提供主动服务。
全程监控群体性争议
劳资矛盾群体性案件,涉及面广、涉及职工人数众多。工会法律援助不仅能在参与个案先行调解、代理仲裁诉讼等方面发挥作用,在劳资矛盾预警预防阶段、群体性突发事件调处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后续维权中均可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贯穿纠纷调处全过程。
梅陇辖区某工艺制品公司曾面临动迁,绝大部分员工不愿意搬迁去新厂,要求公司给予13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公司因却拒不支付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镇总工会发现后,指导属地责任单位积极配合,并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工作,条线干部与职能部门密切联系,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积极组织力量24小时值班,有效控制事态不扩大激化。通过镇级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调解中心)为双方搭建平台,工会干部协同相关部门先后与企业沟通协商6次。经过多次拉据式谈判,最终公司同意与153名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477万元。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调处劳资矛盾、创新社会治理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日益发挥出重要作用。
化解矛盾平衡“情理法”
“遇到大部分的案子都是利益型而非权利型。镇工会参与劳资案件调处,要因地、因时、因人制宜。职工维权原则上还要保底、做平、求高。”梅陇镇总工会副主席蒋国梁介绍着工会在四方联动工作中的特色和准则。“是否在节假日时间节点、矛盾多发地点、企业的效益如何……调解谈判前,一定要综合考量清楚各种细节才能有的放矢。”
2016年底,梅陇镇有一家机械厂决定分三批裁员,涉及300多员工。其中一批20多人,过年后要回厂继续工作一个月,才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镇总工会通过村级工会预警网格得知情况,发现时间敏感、情况特殊,第一时间跟人社部门沟通联动。在听取单位处置方案后,迅速启动三方会审。最终,即将失业的职工不仅拿到法定补偿金,镇总工会还帮职工争取到2000元“速签费”以及500-800元的路费补贴。蒋国梁表示,工会在参与劳资纠纷调处中,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还要兼顾情和理,和平化解矛盾、润滑企业劳资关系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为职工争取更周全的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