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闸北区宝山路街道严格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实际,通过加强对普法教育的认识和重视,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扩大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队伍网络,针对不同对象、不同时间、不同问题开展多种形式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使该街道的“六五”普法工作呈现出覆盖面广、参与率高、受益面众的良好态势。
一、丰富“四种形式”
一是法律讲座。依托“诉调对接”和东方讲坛两个平台,充分发挥法官、律师、社会力量等资源优势,定期举办各种有针对性的法律讲座,如针对社区老年人的婚姻法、继承法、公房居住权、防诈骗专题;针对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劳动保险法;针对两新企业的合同风险管理、劳动合同法专题;针对机关干部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依法行政等专题;针对辖区青少年的暑期法治安全教育、如何进行自我保护等专题,使社区干部群众能够更好地学法、用法、守法。5年来,平均每年举办法治讲座8场。
二是主题活动。为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效,闸北区宝山路街道司法所联合各部门、各科室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先后在辖区两所高中和一所职高中举办模拟法庭、走进人大,在辖区中小学举办“法在心中”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话剧展演、反恐演练进校园活动,成立青云中学禁毒教育宣传基地,举行法治灯谜竞猜活动,法治滑稽戏展演、法治电影放映等,吸引社区群众积极参与,有效提升了社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三是现场接待。该街道坚持日常法律咨询接待服务,每周四和周日分别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居委会安排律师参加法律咨询和接待,定期邀请法官到司法信访综合窗口参与接待,在接待过程中向来访者一对一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疑惑、引导依法维权。在特定的时间节点,如侨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在辖区人流密集的场所摆摊设点接待居民咨询、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展出宣传展板等,每年坚持举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约5场。
四是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在坚持传统宣传媒体的同时用好新媒体,该街道利用社区宣传栏、黑板报,使其成为向社区居民普法的一线阵地;2013年5月份开始在《新民晚报-宝山社区版》刊登法制小讲堂,主要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与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至今已刊登24期;2012年开通了宝山路街道司法所政务微博,利用微博传播法律知识,对社区中常见纠纷案例进行法律解析,以提高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和守法的意识;利用小区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治标语、漫画,丰富法律橱窗,建设法治文化小区。
二、突出“三个重点”
一是针对领导干部,着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坚持和完善中心组集体理论学习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制度,党工委中心组每季度开展一次学法活动,先后学习了《宪法》、《物权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学习了有关旧区改造法律法规和《行政诉讼法》修改内容,确保领导干部懂法会用法。依托“东方讲坛”,定期向全体机关干部开展法治教育讲座,向领导干部发放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讲座光盘10盘。2013年宪法宣传周期间,该街道举办了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以“弘扬宪法精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为主题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将宪法和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作为竞赛内容,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是针对青少年,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六五”普法期间,该街道根据青少年不同年龄特征,举行各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青少年法律意识,增强其自我保护能力,预防犯罪。先后举行了“法律进校园之模拟法庭”、“走进人大”体验法规产生、暑期法治安全讲座、反恐防危演练、参观法院体验法庭、排练法治宣传话剧,“小小交通指挥员”、“消费维权进校园”、“小小物业管理员”、“小小城管员”、“小小税收员”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宣传主题活动17场,参与学生达5000多人次。在区司法局支持下先后向辖区学校赠送《东方法治文化百宝箱》等法律书籍500余册,赠送各类法宣产品600多份,在校园中营造了浓郁的法治氛围。
三是针对社区老年人,全面推进“法律进社区”活动。除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外,每周安排律师到社区进行法律咨询接待,满足行动不便老年人法律需求。开展“法护夕阳”系列活动,在社区开展法律维权系列讲座,向老人讲解日常生活中碰到的法律问题、宣传法律知识,逐步提高老人防范风险诈骗能力。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展法治电影放映、法治文艺作品征集以及法治知识竞答活动;在街道图书馆设立法律图书专柜,在部分社区还设立法律图书角,方便居民学习查询。在社区举行大型法治滑稽戏《孝在何方》展演活动2场,受到了社区居民的欢迎。
三、注重“两个结合”
一是与街道重点工作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街道重点工作旧区改造相结合,在旧改基地拉开时,街道选派优秀人民调解员、聘用专职律师定时、定点到基地内“坐诊”,把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服务送到旧改第一线,及时为拆迁群众解疑释惑,帮助他们消除对法律认识的误区,端正思想认识,化解了大量因旧改产生的遗产继承、共有产分割等家庭矛盾纠纷,营造了和谐旧改环境。在民德二期、鸿临苑、青12二期三个基地的旧改征收工作,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共接待居民956人次,化解矛盾纠纷69起,其中签约前化解矛盾纠纷17起,促进了签约,签约后化解矛盾纠纷52起,促进了搬迁。在创建文明城区期间,在社区报上连载有关高空抛物及宠物伤人的法律解析,引导居民文明行为。
二是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与街道的日常工作相结合,将依法行政贯穿到街道工作的各个方面。对街道机关干部开展有关依法行政方面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规范行政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讲法治宣传教育与日常工作的重要节点相结合,在学雷锋服务月、侨法宣传周、三八妇女节、国际禁毒日、宪法宣传周、依法治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人员密集的文化活动中心、地铁站等地方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出黑板报、发放宣传画、猜字谜、放映法治电影等方式进行宣传,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
三是与重要节点相结合。普法宣传教育过程中注重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工作,如每年结合学雷锋服务月、侨法宣传周、三八妇女节、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依法治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举行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在人员密集的文化活动中心、地铁站等地方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出黑板报、发放宣传画、猜字谜等方式进行宣传,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
四、建设“一支队伍”
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需要各个部门积极参与,大力合作,才能做深做实。“六五”普法期间该街道充分整合资源,完善了街道、居委会、楼组长三级普法网络机构,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了一支由政府职能部门、律师事务所、社工、社区学校教师及居民群众260余人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在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的基础上,街道成立了由街道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普法工作小组,定期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研讨;加强了各科室之间沟通合作,提高了街道法律宣传的效率,确保了社区普法工作质量和效果。同时,街道注重整合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工作,法官、检察官、执法工作人员等也成为了街道普法志愿者。在街道的牵头引导下,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闸北区法院、闸北公安、物业公司、交警二中队、税务分局、城管三分队等多个部门先后参与到街道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较大的支持和帮助,丰富了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