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今年以来沪电子警察抓拍违法鸣号6521起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8-07-25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据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统计,今年以来本市电子警察共抓拍违法鸣号6521起。

  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本市外环线以内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区域为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如有违反,将处以罚款100元。

  针对机动车乱鸣号难发现、难锁定的问题,交警部门从2017年11月起在全市多处安装了自动抓拍机动车违法鸣号行为的电子警察,并且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电子警察的安装位置进行调整。目前,全市已设置19套抓拍违法鸣号电子警察。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