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银川:攻击公车司机醉酒男子被判刑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8-11-23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银川市一男子酒后乘公交攻击公交车驾驶员,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3年2个月。

  2017年10月10日14时许,陈某某酒后乘坐101路公交车到达银川市金凤区北京路与亲水大街路口向东100米处时,执意要求下车,因未到站被公交车司机拒绝。陈某某先用脚踹车门,后又走到驾驶室与司机发生争执,并用手掐司机的脖子,司机被迫紧急刹车,将车停在马路中间,导致车内两名乘客摔伤。一审法院以陈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陈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经银川市中院二审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