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妨害执法犯罪初犯偶犯多 绝大多数系临时起意激情犯案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8-11-13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在本市近年来的妨害执法司法活动类犯罪中,初犯偶犯比例高达93.6%,大多数系不服管理或处罚等的激情犯案,这是记者近日从杨浦区检察院获取的信息。

  妨害执法司法活动类犯罪,主要指妨害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正常行使执法权、司法权的行为。杨浦检察院披露,近三年来该院对此类犯罪批准逮捕150件161人,提起公诉208件233人。其中打击的犯罪涉及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扰乱法庭秩序罪、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罪等。在妨害人民警察执行公务罪中,道路交通执法引发的案件尤为多发。在交通违法大整治活动中,一些市民不服从交警指令、不满交警处理意见,辱骂、推搡、殴打交警案件集中多,案件的暴力程度较轻。

  数据显示,在此类犯罪中,具有刑事犯罪前科人员15人,初犯偶犯比例高达93.6%。犯罪主体基本为初犯偶犯,犯罪动机较为单纯,绝大多数犯罪嫌疑人系临时起意,在实施犯罪前无明显的妨害执法司法活动犯意,往往因为不服管理或处罚等激情犯案,一般不以直接对抗国家司法机关为犯罪目的。大部分涉罪人员在实施妨害公务行为后,认罪悔罪态度积极,都能组织能够执法司法机关的处理决定。

  杨浦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丽天表示,市民应培养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比如凡酒驾者无一不知违法,但总有人以身试法,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对法律应有的敬畏之心。全社会需大力倡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依法办事”的法治道德,形成崇尚宪法和法律权威、信仰司法权威的司法氛围。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