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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利11.6万元 3人制售“秒杀神器”获刑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7-11-23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近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抢购软件案,三名抢购软件的制作者、销售者因“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也是国内首起对制作、销售抢购软件者判刑的案件。

  案件中涉及的抢购软件名为“黑米”,一度是网络“黄牛党”趋之若鹜的“神器”。这款软件能避开或突破购物网站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措施,实现机器自动登录、自动批量下单、自动付款,抢占其他正常用户的下单请求,最终抢购到秒杀商品。

  据了解,软件工程专业毕业的张某在网上结识对秒杀抢购早有研究的任某后,用一周时间制作出了黑米抢购软件,随后二人在网上找到陈某制作了黑米软件官网并出售该软件。2015年,任某、张某又开发了专门针对天猫网站的黑米天猫(淘宝)抢购软件,并在其官网大量销售。

  据悉,任某、张某通过出售黑米天猫(淘宝)抢购软件赚取买家抢购成功商品部分差价的方式共非法获利11万余元。陈某通过建立黑米系列抢购软件销售网站、网站维护、代理销售该抢购软件共非法获利6千余元。

  经公开开庭审理,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软件研发者任某和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销售者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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