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开始以来,崇明县公安局在狠抓严格执法的同时,积极对照“舆论造势、社会动员、行业发动”三个全覆盖的要求,全方位开展社会面宣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推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注重媒体造势,积极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强化媒体宣传工作。
一是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协调市、县两级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相关交通法规的普及和大整治工作动态的密集报道频次,切实营造良好氛围。先后在市县媒体刊播报道10余篇次,并在崇明电视台、崇明报设立专栏、专刊积极报道大整治工作。4月5日《解放日报》头版以“最远郊区,重点治交通‘瞎来来’”为题报道了崇明针对“交通无序”和“潮汐式出行”开展大整治的相关情况。
二是邀请记者随警作战。及时准确向媒体记者提供素材,持续保持媒体宣传的主动性和时效性。开展大整治以来主动联系新闻媒体记者随警作战3次,对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工作措施和突出成效等进行采访报道,进一步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受众知晓度。
三是网络平台精准切入。通过“上海崇明”和“警秀崇明”官方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大整治行动相关博文30余次,如“警秀崇明”微信平台发布“一下扣12分?不冤”“崇明针对‘交通无序’和‘潮汐式出行’开展整治”等,并借助视频、配图文字等形式滚动发布和直播本县大整治行动现场执法、宣传告知等情况,进一步强化整治声势营造整治氛围,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注重社会动员,扩大宣传广度
充分利用现有平台资源进行社会面的宣传告知,切实营造“人人知晓、人人遵守”的良好氛围。
一是逐户上门深度渗透。通过主动加强与各乡镇、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派出所、居村委、楼组长”宣传责任包干制度,按照社区宣传覆盖100%的目标,发动居村委干部、社区民警、群防群治队伍、治保干部等基层力量逐户上门向社区居民发放《告知书》等宣传资料10万份,并发动居村会、物业服务企业结合社区报刊、公告栏及楼道宣传阵地,将交通大整治宣传渗透覆盖至各个角落。
二是定期宣传扩大影响。结合每月交通宣传日活动,以严管区域、路段、党政机关、居民社区等为重点,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路口LED显示屏等形式,向居民群众宣传重点整治内容,呼吁支持配合。先后在重点整治路段及人员密集地区张贴宣传公告1.1万份,悬挂横幅500条,有效增强了宣传效果。
三是警情通报有的放矢。精心梳理汇总近年来各类典型交通事故制作警示视频,结合社区警务警情通报、安全防范宣传等工作,先后组织社区民警深入农村、乡镇、集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9场次,通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播放警示短片,以案说法剖析事故原因,警示广大群众和驾驶员遵章守纪、安全出行,有效提升了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注重行业发动,扫除宣传死角
积极延伸宣传触角,做好窗口、企事业单位等行业部门的针对性宣传工作。
一是深化阵地宣传。在积极做好违法处理、事故审理、车驾管理、路面执勤等窗口阵地宣传工作的同时,以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工作为平台,深入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行车主题宣讲,对驾驶员进行一次零距离、一对一、面对面教育宣传,教育广大驾驶人坚决摒弃机动车乱停乱放、闯红灯、开车打电话等不文明陋习,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是部门联动出招。主动加强与县教育局的沟通联系,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道路交通法治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签订交通文明告知书,引导广大师生、家长支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行动。同时加强与公交公司的沟通联系,组织发动售票员在群众购票的同时一并发放大整治宣传告知单,并积极协调本县通信部门加强对全县车辆单位驾驶员发送提示短信频次,切实强化重点群体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力度。
三是落实源头管控。以辖区公交、出租、运输等客货运企业为重点,组织全县45家重点单位召开安全文明行车专题会议,通报大整治相关工作情况,并逐一签订承诺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行车管理,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把牢源头管控关。同时督促出租、公交行业开展公交、出租驾驶员的交通安全专题教育,高频次通报大整治相关内容,提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高重点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