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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评李明哲案 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大陆都要守法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7-11-30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29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应询评论台湾居民李明哲案时表示,大陆是法治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大陆都要尊重和遵守大陆的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秩序,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任何企图利用此案进行政治炒作、挑拨两岸同胞感情对立的做法都是徒劳的。

  28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彭宇华、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做出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彭、李二人均犯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彭、李二人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法院方面安排全程视频播放庭审宣判实况。宣判后,法院安排两名被告人与家属分别会见。

  马晓光表示,在该案侦查审理过程中,大陆办案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办案,严格依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判决,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全面体现了依法治国精神。

  马晓光强调,李明哲犯颠覆国家政权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有组织、有计划、有行动。台湾有些人无视事实,一味攻击大陆,这才是对两岸关系的严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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