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现有旅游经营单位125家,包括旅行社65家、营业部31家和景点景区29处。虽然地处郊区,但旅游市场涉及的业态门类多,行业监管复杂性大。为此,嘉定区文广局法宣办通过加强法制宣传、实行行业专管和倡导“柔性执法”等方式,着力提高旅游市场法制化监管水平。
一、加强法制宣传,营造规范环境
1、开展集中培训。联合区旅游局、区消保委等部门组织全区旅行社、分社、营业部负责人召开《旅游法》专题培训会议,从新法与旧规定的区别和变化入手,就处罚责任范围、零团费、低价游、购物、旅游合同等方面对《旅游法》进行了全面解读,通过细致学习全面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的意识。
2、改进工作方式。多次召集全区旅游经营业主召开座谈会,对旅行社经营状况、今后发展方向、新版合同签订中遇到的问题等进行交流,现场解决问题,使日常执法工作跨前一步自觉性。对于日常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上门开展宣传、教育、指导,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3、拓展宣传途径。注重新型法制宣传途径的使用,利用中国移动网络平台向经营者手机以“温馨提示”等形式发送旅游行业信息、法规告示等内容;利用文化执法网,加强法律法规的普及公示和适时更新,全面公开执法依据和流程;通过网上举报投诉平台,认真倾听民意诉求,及时改进各项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实行行业专管,推进精细管理
1、做好市场信息收集梳理工作。旅游专管员在日常工作中通过旅游局抄送、日常检查、三级联动巡查员报送、查阅各种媒体信息和核实举报等途径做好旅游市场信息收集工作。同时,实行旅游经营单位“一户一档”电子档案管理方法:旅游专管员对全区旅行社、分社和营业部分类制作动态电子档案,为管理工作开展做好基础工作。电子档案包括场所基本信息、场所照片、日常检查情况、复查情况、举报情况、处罚情况等信息,结合日常检查不断补充档案和更新电子档案,做到市场情况心中有数。
2、做好与各层面的联络工作。做好与区旅游局等区级层面“旅游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横向联络工作,处理好旅游单位基本信息、信访举报协同处理、市场情况通报、专项工作具体协调落实等工作;做好与总队纵向承接工作,包括总队指令的具体落实、上报;旅游行业具体问题的请教;关注好总队内网及旅游QQ群有关信息;做好与兄弟区县沟通联系,探讨共性问题,同时就在嘉定注册、在外区有经营活动的旅行社的管理做好沟通协调。
3、做好行业监管的研究工作。法律法规研究做到“两清、两运用”。“两清”:研究清楚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理念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管理制度;研究清楚法律法规中适用于执法领域的有哪些、实践中重点是哪些;“两运用”:研究好如何在执法检查中运用、研究好如何在案件办理中运用。市场管理研究做到“三把握、一建议”。“三把握”:把握好旅游市场的社会热点、把握好我区旅游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把握好旅游市场的发展态势。“一建议”:对上述问题分析研究,及时汇报情况,提出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倡导柔性执法,服务行业发展
1、教育引导为先,提高办案效果。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中,在进入处罚程序前,首先进行宣传引导,尽量给当事人一次改正的机会,这种做法在体现为群众切身利益着想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案件的执行率。大队首创了以《现场检查事先教育告知单》的形式,发放给当事人,写清当事人的具体违法情形,列明依据的法律条款,指明改正的方法、途径。
2、注重问题预防,加强分类处置。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苗头和隐患,减少违法违规现象的生存土壤。对于新开设旅游经营单位,往往是新场所还在装修期间就进行了提前介入,主动上门宣传法规,详细介绍办证情况,让经营单位少走弯路,提前纳入有证经营单位监管行列;不符合条件的,进行诫勉谈话,讲明道理,另谋发展。这种变“事后处罚”为“事前预防”的举措大幅减少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率,为旅游市场的有效监管打下了基础。对首次发现的轻微违规行为,通过建立现场检查档案、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发放法规告示等方法,劝导当事人及时改正、知法守法,变“事后处罚”为“事先预防”;对拒不改正的或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再严格立案查处,使当事人对处罚心服口服。
3、搭建交流平台,增强服务意识。组织召开旅游行业经营业主座谈会,了解当前经济形势下的经营现状、市场动态,主管部门监管标准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要求等;举办政风行风恳谈会。邀请经营者代表参加会议,坦诚交流工作中碰到的一些困惑与难点,得到经营者代表们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并就进一步做好工作听取大家的意见建议;协调主管部门召开旅游行业业主交流会,搭建行业交流沟通平台,服务行业发展;向业主发放《调查问卷》90余份,认真听取各经营单位对市场监管的意见建议,拓宽监管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