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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创新举措以普法积极推进诚信建设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4-12-05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长宁区紧扣“六五”普法规划精神,主动对接全国“法治城区”创建要求,立足诚信文化宣传多元化,将诚信法治文化与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和诚信创建活动品牌发展相结合,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诚信长宁”建设。

  多媒体普法助力诚信建设。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主阵地作用,在《长宁时报》、长宁有线台开设专题专栏,重点宣传诚信建设的新举措和新成效;在“上海长宁”门户网站开设网上公共信用信息发布专栏,加强诚信舆论引导;依托“上海长宁”微博、微信平台,开设“诚信长宁”创建专题,策划互动话题,积极引导市民参与诚信建设,推进诚信观念在青年群体中的有效传播。

  全方位普法宣传诚信观念。充分发挥社会媒介辅助宣传作用,设计、制作诚信建设招贴画、易拉宝、台卡、公益宣传片,广泛刊播于户外LED电子屏、小区电子屏、宣传栏、楼宇流媒体、户外大型喷绘等社会媒介,提高社会宣传效果。

  结合阵地普法加强诚信教育。充分利用群众性宣讲的蝴蝶效应,借助遍及居民区和市级文明单位道德评议台、道德议事会、道德讲堂、以及各类志愿服务中心(站点)等群众性宣讲阵地和道德实践阵地,推进诚信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努力营造各方重视诚信、人人关心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

  重节点普法推进诚信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力宣传普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结合“3・5学雷锋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志愿者活动,开展贯穿全年的“红盾阳光行动”,定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现场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反悔权、举证责任倒置、网上购物消费维权等热点知识,受理咨询投诉及便民服务活动。

  制度化推进社会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了从信用信息联席会议、目录编制,到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以及目标考核等覆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过程的制度汇编,促进诚信建设有保障。依托信用信息应用试点、深化信用信息项目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应用管理的三大应用,提升诚信建设实效性。努力推进企业信用档案“一企一档”,不断深化各领域诚信企业“红榜”和失信企业“黑榜”的发布与部门间信息共享。在“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实有房屋”三个实有平台的基础上,构建全区统一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信用信息共享。

  多形式诚信主题活动。在政务诚信领域,出台《长宁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连续多年开展食品、工商合同、财会、税务、劳动用工、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以此推行信用分类管理。在商务诚信领域,开展全区范围第二届诚信企业之星评选。围绕“合同守信、纳税诚信、食品诚信、质量诚信、劳动关系诚信”等五方面评选诚信企业之星;在商场、集贸市场开展以“真牌真品・诚信兴商”为主题的“诚信经营户”创建活动;在重点区域开展天山百城万店无假货商业示范街(店)创建活动,引领“行为诚信”潮流,推进爱心行动。聚焦“四大文明引导行动”,策划开展“交通文明小马哥行动”、“文明餐桌宣传”、“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网络文明传播”等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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