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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5-04-03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4月7日至10日,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将开展针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并在徐汇区人大网上公布考试结果。

  此次考试由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主考,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和区司法局等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考试对象包括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及其他由区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一般在任职前参加考试,只有通过考试才能获得人大任命,成绩不合格者必须进行补考。

  此外,徐汇区人大常委会还将探索“执行承诺公示”、“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等制度,与“法律知识考试”并称“三SHI制度”,以进一步提升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培养领导干部对宪法忠诚、对法律敬畏意识,同时增强社会公众对国家工作人员的了解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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