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12348上海法网

进京通行证将限次数 每年最多可申请进京通行证12次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8-06-16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北京市15日发布《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对部分载客汽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明确外埠号牌车辆每年最多可申请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7天,以精准管控“外地车本地化”,缓解首都拥堵“大城市病”。

  进京通行证是外埠号牌车辆临时来京行驶的凭证。近年来多种原因促使办证数量迅猛增长,日均办证超13万张,平均每周办理91万张。据介绍,其中不少车辆是本市常住人口为规避小客车调控政策转而在外省市登记上牌的情况。统计显示,约有70.9万辆外埠号牌车辆连续办理进京通行证长期在京使用。

  为此,《通告》以“保障短期来京办事,管控本地化长期使用”的思路提出新的进京通行证管理措施。自2019年11月1日起,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进入北京市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行驶的,均须办理进京通行证。

  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进入上述范围道路行驶的,认定为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有导致网站部分功能不可用,建议升级更换浏览器访问。 升级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