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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备箱内盗走现金百余万 “车库大盗”被判刑11年半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7-11-08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轿车后备箱放着100万现金,却与朋友一同去吃午饭,两小时后车主开车时,钱已不翼而飞。两天后,犯罪嫌疑人林某在泉州被警方抓获。近日,上海静安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另追缴林某赃款10.8万元发还失主陈某。

  据检察机关指控,林某拥有大学文化程度,2017年6月2日13时30分许,没有正当职业的林某,窜至静安某高档购物中心酒店地下停车库寻找盗窃目标。

  林某称,按照他之前的作案经验,高档车后备箱内一般会有值钱的东西。他发现一辆宝马X5轿车后备箱未真正上锁。打开后备箱,林某发现一只黑色运动背包,拉开背包拉链一瞧,里面都是未拆封的10万元一捆的现钞,共计100余万元,便将其偷走。作案后,林某逃回泉州老家。

  失主陈某是某大型房地产公司领导,6月2日中午他约朋友吃饭。中午12时许,他将车停放在该酒店地下车库,车辆后备箱内放着一只黑色运动包,包内有成捆现金100万元整,是项目投资款,另有零散8000元。

  停好车辆后,陈某按了一下车钥匙电子锁,但没有检查车门是否真正锁好。下午14时许,当他吃完饭回到车上时,发现那只存放现钞的运动包不翼而飞,陈某大惊设色,便紧急报案。

  警方介入后,很快锁定了作案嫌疑人林某,并展开网上追逃,两天后,在福建泉州将林某抓获归案,并起获了大部分赃款。

  到案后,36岁的林某交代,他2017年4月因盗窃刑满释放后一直处于无业状态,便来到上海寻找作案下手目标,他所登记入住的旅店是用网上购买的假身份证。

  林某还交代,他担心街面的监控探头暴露自己的行踪,于是他并没有选择公共交通离沪,而是雇了一辆出租车直达浙江嘉兴,再转乘长途汽车回老家。林某称他出狱后没有工作,嗜好赌博的他还有八、九十万欠债,这才铤而走险实施了盗窃犯罪。窃得的赃款中有10万余元已被他用于偿还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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