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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中招”电信诈骗 公司损失8900余万元

上海市司法局 发布于:2018-10-19 分类:法律服务动态

  被“快递客服”告知自己伪造身份证被查获,联系“警方”后深信自己涉案,为避免刑事追究下载所谓的“安全软件”后,回过神来公司账户中的8900余万元却已经不翼而飞,在犯罪分子的层层设局下,某公司财务人员就这样落入电信诈骗陷阱。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汇法院)对该起电信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诈骗团伙的主要成员王某获刑14年。

  去年9月5日,沪上一家投资公司的财务经理张某接到快递电话,该电话谎称其寄到香港的快递中夹带伪造身份证被公安机关查扣,诱骗张某与“河北石家庄警方”电话联系。为自证清白,张某一步步落入话术圈套,登录了假冒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发现了对其通缉的信息。张某为避免刑事追究,再次登录假冒的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并下载了“安全软件”。该软件实为国外公司开发的“远程控制计算机软件”,张某也因此泄露了公司账户信息。随后,诈骗团伙将公司账户内的资金共计人民币8900余万元划转至广东、宁夏等地的银行账户,并层层分流至多个银行账户内。

  2017年3月至9月,被告人王某伙同其他成员(均被台湾省警方抓获)先后在意大利、葡萄牙开展针对大陆居民的电信诈骗活动。王某出面租借供诈骗团伙活动的车辆、房屋及网络设备,并参与招募团伙成员、传授话术等诈骗活动。其中,一线接听员负责假冒“快递客服”向被害人虚构其邮寄快递中夹带的伪造身份证已被执法机关查获,诱骗其向假冒的“警察”“检察官”报案、陈述案情。随后,冒充“警察”“检察官”的二线、三线接听员在接受报案、调查案情的过程中,趁机套取被害人身份及财产信息进而诓骗被害人通过互联网操作电脑,骗取被害人银行账户资金,得手后将账款层层转移至诈骗团伙控制的多个银行账户,后予以取款套现。去年10月,王某从葡萄牙途径广州潜逃回台湾时,被公安机关抓获。8月16日,徐汇区检察院以王某犯诈骗罪向徐汇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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